凤凰网财经讯8月1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更新的处罚公告显示,农行因违规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等19项案由被罚款4420.18万元。其中,总行被罚款1760.09万元并被没收违法所得60.09万元,分支机构被罚款2600万元。
具体违法违规行为如下:
1.农户贷款发放后流入房地产企业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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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人生产经营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
3.农户小额贷款发放后转为定期存款;
4.违规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融资;
5.违规发放流动资金贷款;
6.装修贷款发放不审慎;
7.商业用房贷款发放不审慎;
8.违规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
9.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导致不良率失实;
10.违规发放固定资产贷款;
11.对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公司客广单独办理授信;
12.集团客户统一授信管理不到位;
13.贷款回流用于归还本行贷款;
14.贷款回流用于缴纳银承保证金;
15.贷款回流用于转存定期存款;
16.贴现资金回流出票人;
17.信贷资金流入证券账户;
18.贷后管理不尽责导致信贷资金实质被关联企业占用;
19.扶贫小额信贷“户贷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