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对工伤事故应该怎么处理
员工发生工伤后,单位应及时按照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时间和资料要求进行申报,办理工伤认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资料图)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工伤事故认定机构
1.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具体的说,应当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情况下,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2.依规定应向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三、工伤事故分类标准
法律快车提醒您,工伤事故分类标准:
一级伤残划分依据: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意识消失;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二级伤残划分依据: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不能工作;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三级伤残划分依据: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明显职业受限;社会交往困难。
四级伤残划分依据: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职业种类受限;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五级伤残划分依据: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需要明显减轻工作;社会交往贫乏。
六级伤残划分依据: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 各种活动降低;不能胜任原工作;社会交往狭窄。
七级伤残划分依据: 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 社会交往降低。
八级伤残划分依据: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远距离流动受限;断续工作; 社会交往受约束。
九级伤残划分依据: 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十级伤残划分依据: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