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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内蒙古银行作为联合牵头行,向呼和浩特某能源有限公司发放银团项目贷款8亿元,实现自身作为联合牵头行发放银团贷款零的突破,也成为内蒙古自治区首家与国有大行联合牵头发放银团贷款的地方金融机构。同时,该笔贷款将为内蒙古银行带来4000万元的中间业务收入,也是该行自成立以来单笔业务实现中间业务收入之最。
内蒙古银行作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己任,年初以来,内蒙古银行通过专题研究服务“五大任务”工作方案、优化信贷审批流程和定价机制、加大重点项目清单式营销等措施,有效助推内蒙古重大项目建设,努力在“以学促干”方面取得实效,组织实施“五项行动”促发展,针对五大任务领域实施“金融服务提效、信贷投放提速”专项行动。
据了解,该能源有限公司年产360万吨焦化及制氢综合利用项目,是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两级重点项目。该项目前期建设资金投入较大,急需获得银行信贷资金支持以缓解成本压力,保障项目建设进度。内蒙古银行在得知此情况后,主动靠前服务,组成综合金融服务团队,迅速开展项目对接,深入了解企业迫切需求,上下联动、协同发力,积极与国有大行沟通谈判,及时掌握市场和项目信息,在众多银团成员行中率先完成授信审批金额12亿元,承担了一半银团贷款份额,以联合牵头行身份有效促成该笔银团贷款组建,为企业及时获得资金支持、加快项目建设投产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同时,还将为企业提供工资代发等个人综合金融服务。
下一步,内蒙古银行将在金融助力“五大任务”、加快信贷投放上再加压、再发力,确保完成服务“五大任务”领域全年信贷投放目标,为内蒙古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宁波)
来源:新华财经